Sunday, May 17, 2009

當下回憶

「發生過」,從來都只有一個面向:曾經如此偶然而已。
如果說「發生過」是一些讓我們可以放在記憶裡面偶爾溫存的畫面,那麼,當中所有的感受與情意都只是我們用現在的思維後加於上的;因為面對回憶,需要的是現在的/當下的一個自己。回憶本身並沒有情操可言,「它」只是一個畫面,一個曾經的偶然被凝定在時間之中。當現在的我去回憶那一個偶然的時候,現在的情、當下的感覺才是關鍵才是觸動情緒的因。
「時間可以沖淡一切」意不在那個「想要被忘掉的事情的本身」,而是在於時間可以改變我們自身的情感意向:下一個當下,下一個現在的情感。在記憶之中的一切,一定存在於本身的記憶內。忘記只是因為遺失 --- 那一個畫面遺失在本體的意識之中,不是「它」被忘記,而是「它」在個體意識中被放到最不起眼的位置。慢慢地,有新的「它」被放入意識,而那個最初的「它」被壓在最底,而我們認為這是忘記。
忘記是不存在的一個狀態,我們不可能去忘記未被忘記的事;只是當我們去按那個搜尋的鍵時,卻找不著那個「它」。其實「它」並沒有被忘記,「它」,只是被封存到意識之中的某一個隙縫裡面。有一日,因為某種原因,「它」會再出現然後又再次被遺失。
既然忘記是不可能的,那麼在「它」未被遺失以前,當下的回憶狀態才是情感的裂點。
當我們回憶時,支配這次回憶的是當下的感情。所以分手以後,每一次回憶,每一次的痛,都是屬於當下的。你不可能在回憶之中找出痛點;只有在現在 --- 眼眶聚焦的一個點才是你最切身的痛。有些時候,回憶不是自願的,相反地是被帶領的。當那一個「它」進入遺失的準備狀態中,會被一些當下外來的因素打擾而中斷了那個遺失的準備狀態。「它」再一次走到最前方,可是如之前說過記憶本身是不帶情感的。痛、愛與苦是因為當下的情,此情可以是懷念,可以是恨,當然,也可以愛慾依然。
所以當我們面對記憶時,不要沉在記憶之中,因為在記憶中不可能找到出口,也不可能找到痛點。我們需要面對的是當下的一切。發生過的只是記憶,是世界萬千偶然的一點而已,而終有一日它會沉下,會遺失…
既然所有的骯髒與枯萎都已吞下,都已成記憶,當下散落一地的碎片又何苦去撿?
去撿,割損的是現在的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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